假锋虚焰金刚乘(连载34)----释正安

  ——解析《般若锋兮金刚焰》的邪说

  已显虚妄分别自相,此摄相今当说。

  略释:

  已解释完虚妄分别自相的义理,今当说此摄相涵义为何。

  述记:

  此处总结前文并引启后文所说之义理,有许说而起颂。至此即是虚妄分别九种相中的第三种“辨自相”也。接著,窥基菩萨为起下文而自问:依他起性与圆成实性的染、净差别相以及遍计所执相,这三种法相的有、无与不同处为何?又应当如何安立解释摄相的义理?1

  但有如是虚妄分别,即能具摄三种自性。

  略解:

  因为有此虚妄分别的三界世间诸法,才能够具足分别了知含摄三种自性法相。

  述记:

  了别此三种自性要以虚妄分别相为根本的缘故,所以能够摄此三种自性。2

  唯所执、依他,及圆成实性;境故、分别故,及二空故说。

  略释:

  一切法相唯依此三性: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及圆成实性;也就是说,依止所见的虚妄分别境相而有遍计执性,依止于虚妄分别性而说有依他起自性,以及依止能所二空所显空性心真如实性的缘故而说有圆成实自性。述记:前面二句是揭示出有三性,后面二句则是说明三种自性的涵义。3

  依止虚妄分别境故,说有遍计所执自性。依止虚妄分别性故,说有依他起自性。依止所取能取空故,说有圆成实自性。

  略释:

  对于虚妄分别所取的境界相生起计著的缘故,因而说有此遍计所执自性。依于虚妄分别中能取的识有能分别诸法之体性的缘故,因而说有此依他起自性。依于离能、所二取的空性心——涅槃本际真实与如如法性的缘故,才能说有圆成实自性。

  述记:世亲菩萨的意旨,是以后二句之义涵来彰显成立前面二句的义理。对于计著虚妄分别境界相的,即是遍计所执的法相。能分别计度所取诸境界相的诸转识,是依他起性的法相,亦是虚妄分别法相。离能、所二取之空性心如来藏的真如自性,即是圆成实性的法相。因此说,虚妄分别自性为能取相来看待诸法,即能够摄受三种自性的法相。然而,此论中所立量的前提,是缘于依他起性诸法生起颠倒想,因此计执所取境界实有,执取“虚妄分别境”就是遍计所执性,并不是指一切所现的境界相都归属于遍计所执性;因为前五识与第八识的体性,无有虚妄分别之遍计所执的缘故。要知道遍计所执性一定是依止不如理、不如实、颠倒想的“虚妄分别境”,因此论主 天亲菩萨才会这样立量。因为依他起性的分别所能相应境相之体性宽的缘故,所函盖诸法境界相的范围较为宽广;遍计所执诸境界相的能缘心末那识体了别除了染污性以外,尚有经过修除染污性后的清净所缘,而不于依他起诸法起遍计执。以上的解释才是符合护法等诸大论师所作的如理分别释义。而安慧等人则曲解 世亲菩萨此处所说的教理,妄说“由此证知八识都能生起遍计所执性”。弥勒菩萨在《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中,亦有辨正此义理,譬如在《成唯识论》里,亦说安慧等论师的错误计执。然旧本说“初性体者即是六尘,永不可得犹如空华”,由此本狭非唯六尘故。又云:“依他性者,谓唯乱识有非实故;犹如幻物,幻物是境少分亦无。”何得引之以为同喻。又云:“真实性者,谓二取无所有;真实有无故,犹如虚空,虚空大乘非有。”同喻所立不成,由此准知,虽少有比量,而不善能立,虽少为分别,而增长本文,故今论者依本无失。真谛法师所译旧本说:“依他起性的虚妄分别境相,即六尘境,永不可得,犹如空华。”真谛法师这样的解释是非常狭隘的,因为依他起性的虚妄分别境相不是只有指六尘境相。旧译又说:“所谓依他起性,是唯指乱识,乱识虽有,非实有体的缘故,犹如幻化所生之物。”然而,如幻物般的境相是全无自性的,连因缘和合而有的自性也无,如何能够引喻为依他起的能计之心的法相呢?旧译又说:“所谓真实性,是指能取所取都无所有,因为‘真实有’即是无所有义的缘故,真实就象是虚空一样无有。”然而,虚空在大乘法中已说非实有,因此真谛法师欲以虚空同喻圆成实空性真如心,所说不能成立。由以上所提出的辨正,就能了解,真谛、安慧等人所立言论,虽然稍有比量,但是狭隘而不善于建立正论;虽然稍为能够分别法相,但是却更增长错解本来文义。因此,如今论者(窥基)依著 弥勒菩萨、无著菩萨、世亲菩萨、护法菩萨等所立言教,显示真义无有过失。4

  〔笔者案:在大乘法中,以虚空来作比喻,其正确立论应为:“真心的体性犹如虚空”,非是:“真心等同于虚空”;因为这个真心——第八识、真如识体、如来藏、阿赖耶识乃是真实有,本来自在、不生不灭;而虚空是色法所摄,是依于色法的边际而施设建立之假有法,无实自性,无有实义。二者不可等同视之,学人应当慎重分别清楚明了,不可和稀泥,是非不明、圣愚不分。〕

  已显虚妄分别摄相,当说即于“虚妄分别”入无相方便相。

  略释:

  已经显明解释完成虚妄分别所摄三种自性法相的义理,如今当说“虚妄分别”入“无相方便相”的义理。〔笔者案:此处意指,以“虚妄分别”的意识止观诸法为方便,证入“所取、能取无相”的方便法门。〕

  述记:

  此处义后结前,即是先许将说之论义,以生起下文之论说。也就是说,至此妄分别九相中的第四种“辨摄相”已开显完毕。接著,想要能够入无相方便相现观,必须要以转识所具有的分别功能体性来现观所取境及能取心二者皆无真实自性;也就是说,把妄心亦当成是所观境相。这样来解释教授佛法,即是以言说止观等虚妄分别相,作为学人证入空性真如之前的四加行之方便法门。5

  颂曰:依识有所得,境无所得生;依境无所得,识无所得生。

  略释:

  现观依分别事识能取诸境界相为有所得,而有所得六识所取的境界相皆为根本识所现之内相分境,并非由六识直接摄取外尘,因此生起了六识于外尘境无所得的智慧;复依所现观六识于境无所得的智慧,观察六识的能取性乃根本识藉根尘相触之缘所生起的功能,没有外尘境六识就不能生起,因此生起了能取之识亦无所得的智慧,如是现前如实观察能所二取皆无实性可得。

  述记:

  〔笔者案:此处所欲显明,即是大乘见道的义理。〕此二颂:第一颂是解释通二乘解脱之方便道的义理,就是能取与所取性空无实的义理;第二颂是解释佛菩提之根本道的义理,所谓能所二取虽无实性,然皆无所得之根本识——第八识如来藏所生,与如来藏非一非异平等无二,唯有亲证此真如根本识方能现观此空性识真实存在,而能够安忍于此本来无生的自性清净涅槃,才是菩萨真见道之初分道理,也就是指菩萨能如实安忍真见道位所得根本无分别智等功德。〔笔者案:又此处 窥基菩萨也是开解此颂所函盖之修加行道的义理。〕前面二句,依世俗谛理说识有,而境相无的义理,即是加行位中的煖位与顶位;接下二句,则是说明所取境相无、能取心识亦无的道理,即是加行位中的忍位与世第一法位,乃至能入见道位等。旧论云:“以尘无有体,本识即不生者。”非也!岂许七识生也。

  真谛法师旧译说:“以六尘境相无有实体,因此本识真心亦无,此即是不生义也。”此乃错说佛法,因为如果本识无有,云何七种转识能生也?又,若无六尘则六转识即不生,又如何能够了知六尘无有实性,乃至能错执而妄言本识亦无呢?故知,真谛、安慧等人大大地错解了佛法。6

  依止唯识有所得故,先有于境无所得生,复依于境无所得故,后有于识无所得生。

  略释:

  依于唯识正义:最初观察转识好像有所取境相能得的缘故,此时应先止观所取境相生住坏灭之无常空相,纯为虚妄境而无有真实性,于境无所得智生,再依所取境相无实法可得的缘故,证知能取之七转识亦无实性可得,双印所取能取空,上品如实智生。〔笔者案:能明了分别六尘境相者,说为转识;能出生三界一切法(包括出生七转识)者,是为本识—真如心—第八识如来藏。是故,一般而言唯识至少含有二种深邃胜义:境相唯有唯识性义与万法无实唯本识实。是故,佛法中如果依境而言说法义时,表面上看来是在讲七转识方面的言教,其实是将本识教理隐显在七转识之后,因为七转识与诸境界相不可能无因而生、无因而灭故,七转识必须与本识共俱的缘故;千万不可妄计或依文解义而计执说八识皆无。若作八识皆无论者,则为谤佛、谤法、谤僧,是为大不善,是故学人理应细察。唯识教理一向有二门:心真如门与心生灭门,两门不相离的缘故,以是含摄世出世间一切法故。是故,学人亦应正确熏习了知此二门真实义。〕

  述记:此处概括解释论颂的大纲,随著颂句而一一开解;此中文义并不难理解,都是在强调所应该去除之不如理、不如实的妄执,如在经论圣教之中,处处所说皆有如是正理。7〔笔者案:这个能、所二取皆非实有的佛法义理,在唐朝初期之时,是由于玄奘菩萨的智慧功德力教化的缘故,凡是随学佛法的弟子们,对于此中义理大底确实是“其文易解,可是到了大约1400 年后的今日,则已“少人能解”如是正理;是故佛法焉能不衰败乎,佛弟子们实应汗颜。〕

  由是方便,得入所取、能取无相。

  略释:

  由有如上所说现观诸境界与七转识皆非有实,就能得入所取、能取皆无实相,因而生起大乘见道前之四如实智。

  述记:此处小结前面所说法义。8

  复次,颂曰:由识有得性,亦成无所得,故知二有得,无得性平等。

  略释:

  此颂即是于前所说,开示见道入于般若根本实相智慧前的第二颂也。由前颂所说已证二取性空,现观能取之七转识自身的种种法相,与所取诸境界相一样,都无所得;证知能取与所取一切法,似有所得相而实际上都无所得,皆是空性心的真如法性,是故二无所得性平等平等,即是此颂所说之义理。

  述记:此颂解释能取与所取二无所得云何平等之理。上二句解释平等之理,下二句结成平等之实。9

  〔笔者案:小乘法中,诸法不是平等相的,世俗谛上有无常、苦、空、无我乃至成、住、坏、空等前后变异法相的缘故。由不回心阿罗汉坚固作意舍寿入无余依涅槃,决定不受后有的宣示,即可显见于阿罗汉的认知中,以生死与涅槃二法来说是相对而不平等的。唯有在大乘法中,才有众生从本以来皆是真如实性之所生显,故一切法皆平等平等的教理;然而佛弟子必须了知,能如是现观的前提是,必须亲证此涅槃本际“如来藏”,也就是禅宗所说的“明心开悟”发起般若实相智慧,才能如实现前观察,此生死等同涅槃之贤圣菩萨的实证境界。一切佛弟子没有进修道业实证般若、亲证实义之前,也还未实际修练见道前的四加行获得四如实智之前,知见就只是如同在学校所学习的知识、学问而已,要知道真正的见地在于实证的道理,在没有亲证佛法真实义之前千万不要随意人云亦云地乱说,因为一旦错说,即犯下诽谤佛法大恶业的缘故,要千万小心。〕

  唯识生时,现似种种虚妄境故,名有所得。

  略释:

  八识心王辗转和合运作时,第八识如来藏变现出虚幻似有而无真实的种种境界相,如是种种虚妄的境界相,被同时所变现的七转识所取及分别的缘故,故说名为有所得。述记:解释颂之初句所说“由识有得性”的缘由。10

  以所得境无实性故,能得实性亦不得成。

  略释:

  以所取的种种境相无有实性的缘故,虽然能取的诸转识好像有能得的实性,然而能取其实是依于所取而建立,而所取境无实性的缘故,七转识能取、能得的真实性之理亦不能成立。

  述记:

  此处解释第二句“亦成无所得”的义理。由于六尘境非真实有的缘故,显示出能取的七转识其能得之性亦不可得,是故所取与能取都无实有也。“亦”的意思是指能取识与所取境二者都无实性也。11

  由能得识无所得故,所取、能取二有所得,平等俱成无所得性。

  略释:

  以能得之七转识非实有得,所取与能取二似有得都无所得,是故,无所得性平等义成。

  述记:

  以能得七转识同于诸境界都无实性故;能取与所取似先有得然后皆成无,二者皆无所得的缘故,故名平等。12

  显入虚妄分别无相方便相已,此差别异门相今次当说。

  略释:

  已经开显入虚妄分别之无相方便相法义的略释,如今应当再来说明虚妄分别之差别相与异门相的法义。

  述记:

  小结前面所说法义以及生起后面将演述之法义。差别者,是指以种种不同的业用体相而言。异门者,则是指有所关联的不同功能而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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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已显虚妄至今当说。述曰:此则义后结前,有许说而起颂,第三也!问:依他、圆成染净殊别,与计所执有无不同?所言摄相其义安立?”

  注2《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但有如是至三种自性。述曰:以妄分别为根本故,所以摄三。”

  注3《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颂曰:唯所执依他至及二空故说。述曰:上二句出三性,下二句成摄义。”

  注4《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依止虚妄至说有圆成实自性。述曰:以下二句,成上二句;妄分别境,即计所执;能计之心,即依他性、依妄分别;二取空性,即圆成实;故妄分别摄三性也。然此中量依止虚妄分别境故说计所执者,非是一切虚妄分别之境皆计所执,五、八识中无有执故,但言计所执定妄分别境,故作此论。以妄分别体性宽故,遍计所执境能缘心狭故,此护法等之所分别。然安慧等以此证知八识皆能起计所执,如决择分,文同于此,如成唯识说二师计。然旧本说‘初性体者即是六尘,永不可得犹如空华’,由此本狭非唯六尘故。又云:‘依他性者,谓唯乱识有非实故;犹如幻物,幻物是境少分亦无。’何得引之以为同喻。又云:‘真实性者,谓二取无所有;真实有无故,犹如虚空,虚空大乘非有。’同喻所立不成,由此准知,虽少有比量,而不善能立,虽少为分别,而增长本文,故今论者依本无失。”

  注5《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已显虚妄至入无相方便相。述曰:义颂曰:依识有所得,境无所得生;依境无所得,识无所得生。后结前,有许说而生下。第四门也。然入无相方便,必以分别为观心,亦以为境故,即于妄分别说入方便也。”

  注6 《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颂曰:依识有所得至识无所得生。述曰:此有二颂;初颂解方便道,所、能取无;后颂解根本道,二无平等,即见道等此即初也。上二句许心有而境无,即煗顶位;下二句说‘境无而识亦无’,即忍等位。旧论云:‘以尘无有体,本识即不生者。’非也!岂许七识生也。”

  注7《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依止唯识至后有于识无所得生。述曰:此则总释颂之大纲,随颂散解,其文易解,皆除所执,如处处说。”

  注8《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是方便至能取无相。述曰:结成前义也。”

  注9《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复次颂曰至无得性平等。述曰:此颂解二无平等,上二句解平等理,下二句结成平等。”

  注10《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唯识生时至名有所得。述曰:解颂初句,说识有得之所由。”

  注11《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以所得境至亦不得成。述曰:解第二句,由境无故,显识亦无;亦者亦境无也。”

  注12《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由能得识至无所得性。述曰:以能得识同境无故,能取、所取先有得,今皆成无,非一独无,故名平等。”

  注13《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显入虚妄至今次当说。述曰:结前生后二门义也,差别约界竪论,异门约行横说。”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