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开谭崔十四根本堕戒的神秘面纱 第二十八则:剖析种种的谬说与谬行

更新日期:2015/04/25     08:00

(真心新闻网採访组台北报导)正觉教育基金会董事长张公僕表示,第十根本堕戒的内容为:坚执对邪劣众生慈悲。前则已说:于何对象违犯过失?本则乃说:犯戒行为。

宗喀巴云:「此戒之犯行,是指与恶辈之人为友,或是在身口意行上慈悲于恶辈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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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喀巴对犯戒行为的定义,是指「与恶辈之人为友,或是在身口意行上慈悲于恶辈之人。」「恶辈之人」就是前则所说的「邪劣众生」。换句话说,凡是对「谭崔金刚乘双身法不信、有抵制行为之人,或是有轻毁喇嘛、轻视喇嘛之人,这些人全都是宗喀巴眼中的「邪劣众生」、「恶辈之人」。倘若与这批人作朋友,或是对他们慈悲,就是违犯第十根本堕戒。

宗喀巴又云:「有义说,即便在行使暴力法门对治恶人时,行者心中亦应具有慈悲;因为行者心中慈爱于怨敌,因此并不违犯此根本堕戒。宗喀巴在文章的逻辑上,犯了「不合逻辑」的论述:「在行使暴力法门对治恶人时,行者心中亦应具有慈悲。」既然已经决定使用「暴力法门」来对治「恶辈之人」,那么这个行者的心中必然充满暴戾之气,才能有「暴力」的效果;倘若行者在行使「暴力法门」的当下,忽然又心存「慈悲」,此「暴力法门」就不能成为「暴力法门」,此乃前后论述矛盾处。

宗喀巴引用一段问答话,来解释使用「暴力法门」的必要性。宗喀巴云:「问:为何在《六面怒尊谭崔密续》里,先说『智者不应行杀法,救度有情』,后文却说:对治恶人故,应公开对其施咒、以法器击碎、定中行杀,以致毒药成就。若不行者,违犯根本誓愿。

答:具慈悲的圣者,因为有能力能够令死者往生佛国净土,能令死者回魂具识,并且知晓于过去未来世的缘故,因此如果遇上即将要造无量世苦果的恶人辈时,若无他法能够阻止恶行,可以施行暴行方便法门阻止其犯下大恶过失。但是,如果对无恶行的众生施以暴行方便法门,那便是犯下大恶业行。

佛教中有「智者不应行杀法,救度有情…如果遇上即将要造无量世苦果的恶人辈时,若无他法能够阻止恶行,可以施行暴行方便法门阻止其犯下大恶过失」的说法,例如在佛教菩萨戒中的十重戒,明令规定不准杀害众生,尤其是人;但如果菩萨得知有人准备杀害无量众生之时,菩萨会挺身而出,杀彼一人以救无量众生之壮举,此乃菩萨外现杀业,却是心存慈悲的具体表现。例如:有恶人辈将以剧毒撒入水库中,菩萨得知此恶人辈的邪恶行为以后,基于救护无量众生,菩萨会在紧急情况下将此恶人辈杀死,以免剧毒投入水库而使无量众生受到毒害,此乃菩萨戒中「开遮」之基本精神。但并不是宗喀巴所言「行使暴力法门对治恶人…心中慈爱于怨敌」的那种矛盾说法,变成「我是为他好,所以将他杀死」之说不通的辩词。这与佛教中的菩萨,基于救护无量众生之慈悲心驱使下所行之杀业是不相同的。

藏传佛教密宗四大教派《密续》所行杀法,乃是「施咒、以法器击碎、定中行杀,以致毒药成就」,行这些手段,内心之中,杀心、杀念再所难免;为了掩饰太平,免除他人的「暴力」观感,就施设如果「行者心中慈爱于怨敌」,就是不违犯根本堕戒的说词。这种说法,很难说服他人,因为已经决定行使「暴力法门」诛杀对手了,却忽然于「怨敌」心生「慈爱」,这又是为什么?检讨的结果,可得到一点结论,那就是诸上师在行「施咒、以法器击碎、定中行杀,以致毒药成就」的手段时,经常是以失败收场;因此不得不以:「因为心中有爱,所以消弱了暴力法门的威力,导致不能成功」作辩护。一方面可以掩饰自己的无能,另一方面也可以藉此展现自己鳄鱼眼泪般的慈悲。

宗喀巴又狡辩云:「若恶人辈,予以防范,犹来侵扰毁坏三宝,应祈请诸佛菩萨加批功德,并起智慧慈悲观想,于恶人辈施以暴行方便法门」看宗喀巴所说内容,「若恶人辈,予以防范」,而导致诛杀失败来看,可以证明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上师所说的「暴力法门」,根本就不曾成功,只是喇嘛上师自抬神通身价,恐吓无知者而欺骗天下人的「茶余饭后」笑谈。宗喀巴又将自己的狐狸尾巴,撩上半天高,说言:「应祈请诸佛菩萨加批功德」施行「暴力法门」;试想,宗喀巴口中的佛菩萨,不是夜义、罗剎等诸恶鬼众生,那是什么?

 

宗喀巴于回答句中云:「具慈悲的圣者,因为有能力能够令死者往生佛国净土。宗喀巴的意思是说,「具慈悲的圣者」使用「暴力法门」,将「恶人辈」杀死以后,「有能力能够令死者往生佛国净土」。宗喀巴如此说法,已经暴露出他对佛法的无知,显露无余。第一、任何一位菩萨乃至诸佛,都不会干预众生的因果问题。第二、欲往生佛国净土者,生前须有「信愿行」,方有可能成就。例如:有心往生西方极乐世界者,必先相信有西方极乐世界的存在,且要有往生念头,才能于西方极乐世界之莲花池中,有自己的莲花出生;加上生前精进念佛,死后「中阴身」现前之时,方有西方三圣手拿他个人所属的莲花现前接引,坐上莲花之中由佛菩萨带回极乐世界而得以成就往生。换句话说,净土法门乃「自力法门,非是宗喀巴所说的戏论。如果宗喀巴所说是真实语的话,那么想往生净土者,只要把藏传佛教密宗四大教派诸上师,骂得狗血淋头,成为诸上师口中的「恶人辈」;那么被诸上师诛杀之后,就能够顺利地往生净土,岂不快意?!

更扯的是,宗喀巴竟然说出「能令死者回魂具识,并且知晓于过去未来世」的荒唐语。若有人行「暴力法门」将「恶人辈」杀死成功,再将「死者回魂具识,并且知晓于过去未来世」;世上有此等愚昧人吗?已经将人杀死,再让他復活,还让他知道他的死是被谁所杀,这根本不合逻辑。宗喀巴藏传佛教尊称为「至尊」,怎么「智商」如此之低?还真是令人匪夷所思。若此「恶人辈」生前是普通人,被「具慈悲的圣者」以「暴力法门」杀死,「回魂具识」之后,居然大异往昔,摇身一变成为「知晓于过去未来世」的人,有此可能吗?宗喀巴是在写「封神榜」,还是在说「聊斋志异」?不但智商有问题,对佛法的知见,简直是「付之阙如」;「付之阙如」的意思是「根本没有佛法知见」,如此看来,最需要「回魂具识,并且知晓于过去未来世」的人正是宗喀巴自己。

生命的真实相」乃第八识如来藏藉著父母的和合之缘所生,故说我们的色身与第八识如来藏非一非异」;第八识如来藏一旦离开身体「一段时间」以后,此人必然「死透」成为败坏的无根身,根本上是回天乏术,宗喀巴想要让死人「回什么魂」、「具什么识」?宗喀巴根本不知道「」,就是人死后由第八识如来藏所生的「中阴身」,「」指的是「七转识」;若无第八识摄持,这些「」、「」是无法存在的,但宗喀巴却是一生极力否定能生色身及七转识的第八识如来藏,岂非痴人说梦话。

宗喀巴这里所说,可以连想出他们所谓的「知晓于过去未来世」,全是骗死人不偿命的谎言。歷代的达赖、法王、活佛,全都自言要以「灵童转世」的身分再来,通常是编造个地点、方向,以配合有钱有权的家族中新生儿的出生;从大部分的「活佛」都出生自有权势的家族即可判断;这是为什么?理由很简单,所谓的「知晓于过去未来世」,根本就是骗人的勾当。更何况中国的西藏地区何其之大,人口如此之多,要在某一个方向,挑出一个面貌姣好,聪明伶俐、主要是出身良好的小男孩,并不困难。如果达赖、法王、活佛真的是「灵童转世」,也真的「知晓于过去未来世」;在孩提时代,应该即具有前世知识的素养,然而包括号称是「观世音化身」达赖在内之小男孩,个个愚昧无知,得待培养至成年后,方具成人之学养,若真为观世音菩萨之化身,必为正知出胎,此孩童应具菩萨摩诃萨之一切学养而自证其身分,如此岂不省事?也不必那么麻烦,煞费周章,在诸多小孩当中寻寻又觅觅,最后还要经过抽籤才能决定。

对照宗喀巴所说第十根本堕戒:「在身口意行上慈悲于恶辈之人」,就是犯戒;在此处又言「行者心中慈爱于怨敌」,并不犯戒。这种「矛盾对立」的说词,不但让人有「丈二金刚摸不著头脑」的意味,简直就是「不知所云」,本质上其实就是上师说了算,弟子却是得接受重重束缚。接下来宗喀巴引那波巴与桑提巴两人的说法:「唯有将怨敌当成朋友者,才违犯此根本堕戒。」这两个人特别强调「唯有」,意思是说,「在身口意行上慈悲于恶辈之人」,并不算犯戒。那么,第十根本堕戒的条文是谁说了算?前前后后几处的矛盾说法,宗喀巴竟然视而不见;究竟是宗喀巴的文笔敏感度太差,还是他的著作根本就是「抄来抄去」,所以才无法注意到逻辑与这些细节。

如果「将怨敌当成朋友」,就是违犯根本堕戒的话,那么金刚乘修行者在交朋友之前,可就要处处小心了,否则一个不小心就违犯根本堕戒了。如果有家人是反对「谭崔金刚乘双身法的人,怎么办?父母亲若反对,是否就是「恶辈之人」?处在这种家庭,是要将他们视为「亲人」呢,还是将父母视为怨敌而诛杀?出外谋职之前,是否要先问老闆的宗教信仰?如果老闆也是反对「性交能成佛」的论调,是否扭头就走人?如果结婚以后,无意中发现妻子也是反对「性交能成佛」的论调,是否马上办离婚?如果还继续生活在一起,是否就是犯戒?所以「将怨敌当成朋友」就是违犯根本堕戒的戒条,根本上就是违反人性,也不合逻辑。

谭崔金刚乘双身法施设这一条戒律,其目的乃是为了保护「双身法」不至外洩而施设;也因为如此,才需要剥夺金刚乘修行者交朋友的自由意志。然而「将怨敌当成朋友」,就真的是违犯根本堕戒吗?当然不是!因为这些戒条是诸喇嘛上师自己说了算,乃属凡夫所建立的「戒禁取见」,根本不是佛戒,完全没有戒的功能,也不符合法界定律,全无因果律的效果。换句话说,「戒禁取见」没有因果效应可言,大可不必理会。(採访组报导)201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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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谭崔 , 藏传佛教 , 喇嘛教 , 宗喀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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