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新闻网: 喇嘛逞慾司空见惯 狡兔落跑此地无银

更新日期:2011/03/07 17:30

(真心新闻网採访组林瑜悦台北报导) 「牛仔」喇嘛耐迈仁波切买春嫖妓一事,前日已有多家报纸及电视台作了详实的报导,近日则有更多的网路电子媒体採访报导,这件事情已经引起社会上广大民众的注意。根据媒体记者追查,这名仁波切在台北市的住家兼设有佛堂,就在林森北路上的大厦七楼,外观没有招牌,不过附近的邻居住户对于这位仁波切召妓被警方临检,竟然回应说「司空见惯」;还说经常看到这名仁波切带女子回家,对他的印象并不好。

记者形容,这位经常口中头头是道、对著信众讲述「佛法」的仁波切,在信徒的面前前穿著僧服,手摇金刚铃,教导信徒如何依照佛法来修身养性,但是自己却犯下了出家僧人修行上的大戒:色戒。而且是以信徒供养的钱财,主动花钱去买春,完全具备了犯罪的动机、犯罪的行为,也完成了整件犯罪的结果。当电视台记者前往其住处作深入採访时,记录了以下的对话:

大楼住户:「就是来这里骗吃骗喝的。」

记者:「骗吃骗喝啊?」

大楼住户:「讲明了,我告诉你,骗色。」

最后,还加上一句:「司空见惯,司空见惯,就这4个字,好不好?」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vestashi20110302121159
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4715259&option=society

正如正觉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张公僕先生所预告的,藏传佛教规避舆论压力的既定程序的第一步就是否认。警方查出,该仁波切长期居留台湾,住处登记为台北市一家佛学会,经常为信众讲述佛经,他的居留证将在今年的8月中旬到期。不过,这家佛学会竟然有人出面表示,并没有这位仁波切,还说应该是同名的另一人。这些藏传佛教在台湾广设数目极多的佛学会,同样都因为自己心虚所以只好胡言乱语否定自己与出事喇嘛的关系;既然「没有这位仁波切」,又何来「同名的另一人」呢?这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喇嘛版」了。

事实上这位耐迈仁波切并不是默默无闻之小喇嘛,相反的,他可是大有来头的大活佛,也具有寺院的住持资格,而且在台湾「弘法」期间,表现得十分活跃;不但在各地开讲座宣讲「莲花生的法脉传承」,还接受弟子归依,被称为「尊贵的上师」、「佛学会的导师」,更在网路上贩售他的咒语CD,可谓「法位尊崇」又八面玲珑。
http://www.ihere.org.tw/wisdom/4plan2_4.htm
http://peport.com/v103208
http://www.buddhanet.com.tw/shop/bigclass.asp?spdl=%E8%80%90%E9%82%81%E4%BB%81%E6%B3%A2%E5%88%87CD

资料显示这位耐迈仁波切(在台湾名叫耐迈,又同时具有仁波切头衔的外籍喇嘛,一直是该佛学会的导师与弘法人,不可能另有其人),1973年出生于西康,为佐钦贝玛格桑仁波切所认证,确定为前世为堪谦诺央仁波切-努谦汇杰益西-莲华生大士座下二十五位得道证果的大修行人之一的化身。耐迈仁波切是西藏最重要的寺庙之佐钦寺多年来栽培出来的首席大堪布(住持),八岁就入学,十一岁进入佐钦寺做小喇嘛,十五岁到二十六岁就读于佐钦寺在1848年建立的熙日森五明佛学院,学习显密各种佛法及大小五明,又受学于五十多位堪布与大成就的仁波切,并参与道场及闭关活动,演习气脉,修习大圆满心要,为佛学院第一名毕业。受学弟子近千人。耐迈仁波切甚至是红教六大寺之一的「佐钦寺」〔 佐钦熙日森 (吉祥狮子)五明佛学院首席大堪布〕台湾佐钦佛学会导师。
http://www.wretch.cc/blog/kc4580455/13754786

提到佐钦寺,张公僕执行长提示大家可能还有印象,年前基金会保护台湾妇女的大幅报纸广告中也有控诉,那就是2006年性侵比丘尼的林喇仁波切所属的寺院,和这回嫖妓的耐迈仁波切系出同门,毕业于同一所五明佛学院,可以说是师兄弟,也可以说是师叔姪,也同属于转世活佛的身分,还同样具有堪布住持的身分。既然同属于宁玛派佐钦寺的大喇嘛,依照他们的淫棍祖师爷莲花生与那洛巴所传授、引入西藏的「那洛六法」中的规定,喇嘛们选择双修的对象「明妃」、「空行母」的标准,就是得要「不择美丑」,唯依女性性器官是否符合条件、是否能让喇嘛们得到快活的淫乐为准,所以要求喇嘛们要去「云游四海访奇女,必须具有特别性力,始称合格。」(《那洛六法》P205~P206,道然巴罗布桑布讲述,卢以炤笔录,晨曦文化公司1994.8初版)因此,耐迈仁波切自己说他只是要「了解台湾的风土民情」,其实就是要在台湾寻访「有性力的奇女」;这是完全照著藏传佛教的规定,因此这种行为也就不令人意外了。

至于说「犯戒」的问题,执行长认为在藏传佛教内部,邪淫罪是不存在的,因为他们为了要修习双身法,而在佛戒以外另行制定了自己的「三昧耶戒」,而且认为高于一切佛戒之上。密宗的三昧耶戒规定必须常常与女信徒合修双身法,为了修双身法而行淫不但不算犯戒,而且自认为有大功德。也就是说,喇嘛们对于邪淫罪另有自己的解释,与佛法的邪淫罪定义不同;藏传佛教说的不犯邪淫戒,是说不射精而非不与女信徒性交;藏传佛教说的守戒清净,是说与女信徒性交时不射精,不是佛法中说的不与女人性交。社会大众普遍认为出家人嫖妓是邪淫、是犯罪,藏传佛教的基本教义则说那是在正修练最高的无上瑜伽佛法,说是精进修行,我们善良的老百姓又能奈其如何?因为这就是藏传佛教的基本教义啊!

更何况藏传佛教的某些派别中,已受密灌的男信徒,连母女、姊妹、未成年的童女都可以作为双修的对象,不算犯邪淫戒,仍是守戒清净的藏传佛教信徒;甚至连畜生女、女尸、鬼女都可以百无禁忌,当作是双身修法的「空行母」「瑜伽女」而与她们性交;那么耐迈仁波切把信徒供养的钱拿去嫖妓,当然不算是犯戒啦!大众又何需大惊小怪呢!执行长指出,无怪乎达赖喇嘛西藏宗教基金会董事长达瓦才仁,在应中广新闻网记者黄悦娇访问他时要说,是中国儒家的礼教观念妨碍了藏传佛教的弘传。这些「儒家礼教」眼中视为破坏风俗、妨害风化、泯灭人性的淫乱事情,在藏传佛教的中喇嘛之间原来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了。(林瑜悦台北报导)20110307

正觉同修会採访组

关键词: 仁波切 , 活佛 , 喇嘛教 , 藏传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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